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 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 下吏。吏 簿责条侯,条 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 “吾不用也 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 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 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 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 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 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 因不食五日, 呕血而死。国除。 ... 更多 >>